2026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文作者:admin      图作者:      时间:2026-04-20 16:10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对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3名,其中麻醉医师岗位1人,检验师岗位1人,验光师岗位1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6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在读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3月31日。
3.考生的专业应严格要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4.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4月29日- 5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人力资源部综合楼六楼。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31-58577507。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备案表、资格证书、规培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附件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报考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情况摸查表》(附件5)、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醒
1.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的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四、笔试
本次招聘岗位均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初步预计时间在5月中下旬进行,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医院官网。
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面试
各岗位按照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不核减岗位计划数,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口述答题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各岗位的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不低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组考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医院官方网站通知)。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招聘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集体研究和审定后确定拟录用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备案。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编外《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1.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0731-58577507;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0731-58577529;
上述事项如有变动,以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具体相关事宜由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6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
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4.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
5.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报考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情况摸查表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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