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作者:admin      图作者:      时间:2026-08-06 08:38
根据《2026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流程后,现对我院本次招聘7个岗位考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集合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早上8:00,逾期未到又不报告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合地点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一楼(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安排,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本次体检。
   三、体检对象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5.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6.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受检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五、体检递补
因考生主动放弃招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医院集体研究,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进入体检环节,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联系电话
       0731-58577507(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张老师)
 
附件:1.2026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2. 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8月6日



 
 
 
 附件1:2026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备注
1 唐淑芳 2607114717 产科医师 A44  
2 吴 港 2607111731 消化内科医师 A45  
3 孔令莎 2607115031 耳鼻喉科医师 A46  
4 马争根 2607112314 乳腺专科医师 A47  
5 曹  斌 2607115617 检验师 B22  
6 傅桃梅 2607115606 儿科医师 B23  
7 郭  丁 2607115622 妇产科医师 B24  
 
 
 
 
 
附件2:体 检 对 象 须 知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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