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公布及体检公告
文作者:admin 图作者: 时间:2023-06-21 10:02
根据《2023年湘潭市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医卫人才引进公告》要求,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面试已于2023年6月20日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见附件一。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3年 6月 26日(星期一)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23年 6月 26 日上午07:40。
三、集合地点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一楼。
四、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5.报考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8.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
咨询电话:0731—58577507(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 6月 21日
附件:
1、2023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面试成绩
2、2023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体检人员名单
3、2023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体检对象须知
附件1:
2023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面试成绩
序号 |
报考岗位 |
姓 名 |
性 别 |
面试成绩 |
1 |
妇产科医师 |
屈静 |
女 |
80.88 |
2 |
妇产科医师 |
郭丁 |
女 |
78.36 |
附件2:
2023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体检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岗位名称 |
备注 |
1 |
屈静 |
女 |
妇产科医生 |
|
附件3:
体检对象须知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