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院内零星维修服务单位遴选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文作者:admin 图作者: 时间:2024-03-27 11:55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院内零星维修服务单位遴选项目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院内零星维修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年限 |
1 |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院内零星维修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贰年 |
1、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院内零星维修服务单位遴选项目,入围单位数量:三家。
2、服务范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日常运营中的零星维修服务,包含估算(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道路、房屋维修、装饰改造、水电抢修等小型基建维修项目和其他临时维修项目(如皮面座椅、皮面床铺修复、石材美化修复及电动门维修等非基建类的内容)。
3、报价方式:按费率报价。
4、招标控制价:编制的结算造价经审定后造价金额的93%。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且营业范围内包含有工程、施工、房建等类似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登记信息证明材料。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承诺函。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请从2024年 3 月 27 日~2024年 3 月 29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科技楼三楼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提供。
六、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4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仁济楼七楼连廊会议室。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七、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731-5857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