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文作者:admin      图作者:      时间:2023-07-03 16:14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的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43号,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20230998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43号
3、委托代理编号:ZKGSF(ZB)-20230998
4、采购项目预算:3508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第二次)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第二次) 详见采购需求 1 350800.00元 350800.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þ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4)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5)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6)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1、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资格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73日起~20237149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电子版磋商文件与纸质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714 9  00 (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4、如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询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
联系人:谢建军
电  话:0731-58577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
联系人:袁玮唯    唐玲
电  话:0731-52180998    
邮  箱:zkgsxt@qq.com
九、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1、银行转账:(1)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本供应商申请到的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供应商需在递交磋商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时,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邀请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磋商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应由供应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4、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第二次)”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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