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仁爱楼八楼LDR产房装饰(产房提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文作者:基建办      图作者:      时间:2020-07-10 09:59

1.招标条件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仁爱楼八楼LDR产房装饰(产房提质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经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仁爱楼八楼LDR产房装饰(产房提质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3项目投资:预算约658.5万元
2.4  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1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仁爱楼八楼LDR产房装饰(产房提质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确定的详细内容。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2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3.4.3违反法律、法规其他条件的。
3.5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5.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4银行转账: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309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同步公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731-5855520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731-585775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   
联 系 人:庾利群  袁英翔   
电    话:0731-58201406
邮    箱:243774369@qq.com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3月20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3月20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3月2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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