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药库房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文作者:基建办 图作者: 时间:2020-05-11 17:16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药库房装修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TD-QY-20200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药库房装修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HNTD-QY-20200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项)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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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药库房装修工程 |
1 |
7757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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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药库房装修工程 |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医药库房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 |
质量保修:按建设部80号令保修。 |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工程完成了工程量的50%时,拨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验收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审定金额的97%;余款待二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2.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本企业注册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书、提供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5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明在本单位。前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书、提供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记录;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5月 12 日17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确定后的供应商由采购方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发出邀请后到指定地点购买谈判文件。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邀请通知后,请于2020年 5 月 14 日17 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31-585775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
联 系 人:袁英翔
电 话:0731-58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