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交金限期清退公示
文作者:admin 图作者: 时间:2025-12-19 16:39
根据国家6部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账务发〔2025〕5号)要求,我院自2025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存量门诊预交金清退工作,已通过官网多次公示、短信定向提醒等方式通知相关病友。目前,清退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但仍有部分病友未完成办理。依据国家规定,本次清退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将按规定流程处理。请尚未办理的病友尽快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卡等)至门诊收费窗口办理清退。
请相互转告,及时办理,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财务部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