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金公告

文作者:admin      图作者:      时间:2025-04-16 17:35
尊敬的病友:
您好! 
      根据国家6部委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账务发〔2025〕5号)精神,我院已于2025年3月31日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于2025年4月1日起对存量门诊预交金开展清退工作。请您如期携带资料来我院办理门诊预交金退费。 
2025年4月1日
 
 
- 01 -
办理范畴
门诊预交金是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即患者持身份证或健康卡在门急诊预存资金且尚有余额的。 
 
- 02 -
办理时间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门诊预交金退费业务。 
 
- 03 -
办理流程
1.持身份证预交的患者,请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退费。
2.持健康卡预交且健康卡绑定身份证的患者,请出示健康卡及所关联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即可办理退费。 
3.持健康卡预交但健康卡未绑定身份证的患者,请出示并提交与健康卡姓名一致的身份证或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即可办理退费。 
 
- 04 -
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58562204  58577528
 
 
 
特别提示:
 
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二、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三、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四、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五、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患者预交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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