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日常文化产品采购(第四次) 磋商邀请公告
文作者:admin 图作者: 时间:2024-09-26 11:59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对其湘潭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日常文化产品采购(第四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日常文化产品采购(第四次)
2.采购内容:湘潭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日常文化产品采购,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预算金额:71000.00元,按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前往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综合楼6楼会议室)取磋商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接收线上报名,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邮箱号:1092311379@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
联 系 人:陈思言
联系电话:1867322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