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病理科搬迁装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文作者:项目办      图作者:      时间:2020-07-30 08:37
项目编号:HNTD-QY-202009

1.招标条件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病理科搬迁装饰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病理科搬迁装饰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3项目投资:预算约34万元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病理科搬迁装饰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2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3.4.3违反法律、法规其他条件的。
        3.5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 年8月20 日 9 时00分之前足额电汇或转帐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帐户上(在支付凭证上注明“妇幼保健院病理科搬迁”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请务必致电财务杨会计0731-58201406),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全    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行湘潭分行
       帐    号:18170301040003663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芙蓉路口海关西南侧)),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2020年5-7月社保缴费证明;
        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材料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现场获取或邮件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纪检部门。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731-585775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255号湘江之星酒店2楼  
联 系 人:彭馨永 陈敏  
电    话:0731-58201406
邮    箱:28685614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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